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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万达家电买三洋电视 三包期内还收维修费
作者:温鑫    转贴自:新晚报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3-18    文章录入:admin

15日,市民刘女士向南岗消协投诉,她去年购买的电视机在三包期内显像管出现了问题,可维修部门却收取了她100元的维修费。 
 
  据市民刘桂荣女士反映,去年2月份她购买了一台29寸的三洋牌电视机,用了1年零10天,电视的屏幕
出现了黑屏现象。随后刘女士找到负责三洋家电维修的万达家电维修中心,工作人员检查后,认定是彩电显像管损坏了,并让刘女士缴纳了50元钱。几天后,维修人员将刘女士的电视机送回,又收取了刘女士50元钱,在发票上标明是维修费。 

刘女士带着疑问到南岗区工商局消协投诉,消协工作人员称根据消法规定,家电在“三包”期内,经营者按“三包”期规定承担修理责任的,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昨天,记者联系到万达家电维修中心,工作人员称这是三洋公司的规定,是三洋公司电话通知他们的。随后,维修中心工作人员与三洋公司驻哈尔滨办事处取得联系后又称,此次他们可以将收取的100元维修费退还给消费者。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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